转化医学电子杂志

期刊简介

  《转化医学杂志》是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的国内转化医学研究领域内的专业性期刊(CN 10-1042/R,ISSN 2095-3097),双月刊,每双月20日出刊。本刊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后勤部卫生部主管,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主办,第四军医大学陈志南院士任主任委员,海军总医院钱阳明院长担任本刊主编,采用同行评议评审论文,面向全国各级医务工作者。本刊被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、中国核心期刊(遴选)数据库、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库、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、中文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、万方数据-数字化期刊等收录;获中国期刊方阵军队双效科技期刊。

  办刊宗旨:遵循国家和军队出版相关法律法规,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、临床与基础相结合,适时追踪医学热点,着重介绍转化医学领域的新进展。突出反映基础医学、药学、计算机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在临床医学、预防医学及军事医学领域的应用,促进学术交流和学术发展,以提高军地伤病员的医疗救治、预防保健和健康促进水平为目的。

  稿件录用范围主要为:着眼当前基础医学和临床技术的发展,研究新条件下转化医学建设的理论,国内外转化医学发展动态、新技术和新方法等;具体包括:基础-临床-预防转化整合;临床-康复-预防转化整合;药学-临床-预防转化整合;军事医学的应用;中医-西医相互转化整合等。


专利可以转让吗?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?

时间:2023-11-14 09:19:51

先说结论,专利可以转让,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。在职称评审中,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。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,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。


然而,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,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。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、独占实施许可、排他实施许可、分售实施许可、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。


普通实施许可:许可方(即专利权人)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,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。

独占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,任何他人(包括许可方)都不得实施该专利。

排他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有权实施,许可方也有权实施,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。

分售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,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。

交叉实施许可: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。

专利权转让: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。

因此,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,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,以确保其可用性。